1 、下列情况应慎用 : 骨髓抑制、有痛风病史、肝功能损害、感染、肾功能损害、肿瘤细胞浸润骨髓、有泌尿结石史、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。
2 、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自细胞计数及分类、血小板计数、肾功能 ( 尿素氮肌即消除率 ), 肝功能 ( 血清胆红素、谷丙转氢酶 ) 及血清尿酸水平。
3 、肾功能损害时 , 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 1/2~1/3 。
4 、白血病、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 , 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 : 大量补液、碱化尿液及 ( 或 ) 给予别瞟醇。
5 、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住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 , 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 1/2~1/3。
6 、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 ( 特别是粒细胞减少 ) 或血小板沽少 , 应停用本品。
7 、对诊断的干扰 : 本晶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 , 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。 |